(原标题:深圳市坤鹏环保建筑废料处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坤鹏环保建筑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砖车间的压砖区未安装防护装置,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1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砖车间的压砖区未安装防护装置。
深圳市坤鹏环保建筑废料处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砖车间的压砖区未安装防护装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1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坤鹏环保建筑废料处理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243985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军贤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4〕442号违法行为类型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砖车间的压砖区未安装防护装置。违法事实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砖车间的压砖区未安装防护装置。处罚依据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砖车间的压砖区未安装防护装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砖车间的压砖区未安装防护装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6处罚机关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